建造于明治16年(1883年)的本庄警察署。 建筑里可见有屋顶的阳台、列柱和半圆形窗等等, 散发着明治文化的气息, 昭和47年(1972年)列入县指定有形文化财产。 现今开放参观外观, 但不可入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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